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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就网络打赏、网络直播营销等问题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4-09 14:53:32来源:
4 月 9 日消息,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网络打赏、网络直播营销、在线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开展调研,下一步将通过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制定司法政策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公告,就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征求意见稿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打赏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打赏行为,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并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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