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揭牌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坐落在陕西省周至县集贤镇高新集贤产业园区内,南望秦岭,西临田峪河,比邻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秦岭植物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具有独特区位优势。
该法庭立足秦岭保护实际,审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根据案情需要和方便民众诉讼的原则,对秦岭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为秦岭生态环境提供“零距离”的司法保护,更好地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目前,我们在秦岭区域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25个,各类司法保护基地16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18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此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的设立,是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创新之举,也是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服务和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举。
秦岭被誉为中国的“生物基因库”和“绿色水库”,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年来备受关注。近年来,秦岭的绿色由“浅”入“深”,其中的司法力量成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助力之一。
巩富文表示,作为全国首家省级层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要适应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延伸审判触角,创新审判机制,注重示范带动,立足就地办案,加强交流合作,凝聚保护合力,彰显司法效果,为陕西全省法院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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