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将在离婚案件中提示当事人“关爱未成年人”
根据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各地法院可以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播放视频、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意见还提出,应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
意见强调,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着眼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意见明确,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征求意见稿,也涉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及抗辩事由处理”“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形”等内容,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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