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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伙同其男友猥亵15岁女儿,生父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3-04-04 19:47:21来源:
15岁的小甜(化名)暑假到北京投奔妈妈林某。没想到一次晚饭后,林某竟协助其男友刘某某对醉酒的小甜进行了猥亵。

4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判决林某和其男友刘某某均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此外,小甜爸爸张先生向法院申请撤销林某的监护人资格,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为维护小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本人意愿,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生母的监护人资格。

↑资料图片 图据IC photo

↑资料图片 图据IC photo

据了解,张先生与林某原系夫妻关系,小甜是二人的婚生女。2016年9月,张先生与林某离婚,并约定小甜由张先生抚养,林某不支付抚养费。2020年9月,林某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甜由林某抚养。小甜和爷爷奶奶在老家上学,假期会到北京和妈妈暂住。

2022年7月12日,林某伙同其男友刘某某,先带小甜晚饭时饮酒致其醉酒昏睡,后将其带到林某的暂住地内,由林某提供协助,刘某某对小甜进行了猥亵。

小甜报警后,刘某某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此后,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刘某某、林某均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后,小甜爸爸张先生以林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未尽到抚养义务及监护责任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林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张先生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庭审前,法官前往看守所询问了林某的意见,林某对张先生的申请无意见。庭审中,法官询问了小甜的意愿,小甜也同意撤销自己母亲的监护人资格。

检察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被申请人有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本案中,林某作为小甜的生母,本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小甜的健康成长,但其不仅不履行监护义务,反而伙同他人对小甜实施性侵害,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故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支持起诉。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根据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林某作为小甜的母亲、监护人,本应对小甜进行监护、照管,却伙同他人对小甜进行性侵害行为,严重影响了小甜的身心健康,属于依法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而张先生作为小甜的父亲,亦是小甜的监护人,今后应当按照最有利于小甜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以保护小甜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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