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唐建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唐建初作为长期在农业农村系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爱农护农兴农,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为政不廉,公私不分,家风不正,大搞“雁过拔毛”“隔墙伸手”等靠农吃农行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参加迷信活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红包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在涉农奖补资金拨付中优亲厚友;权力观扭曲变形,把分管领域当成捞钱的“自留地”,在涉农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审批拨付等方面搞“蚂蚁搬家”式腐败,以权谋私,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建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建初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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