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再次出台10项举措 司法服务和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
据上海高院官方表示,近日,上海高院印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细则(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商事和破产审判、保障金融创新、多元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
一是加强机制保障,支持浦东新区立法探索实践。具体包括:坚持法治引领,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体系,明确浦东新区法规可以被司法裁判引用,作为判决和说理的依据;加强调研指导,强化信息化保障,助力浦东打造现代化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促进“一网统管”智慧城市建设。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支持和保障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具体包括:依法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型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裁判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浦东打造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推动自主创新新高地建设。
三是发挥商事和破产审判职能,支持和保障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区建设。具体包括:依法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等,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依法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新型破产审判规则体系,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上海和国家破产法治完善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创新金融审判机制,支持和保障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具体包括:依法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打造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支持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力度;加强金融法律制度保障,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助力浦东提升区内金融创新竞争能力,促进上海经济金融健康良性发展。
五是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具体包括:依法落实《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等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助力浦东打造成为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和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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