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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更透明高效 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

发布时间:2023-04-01 09:22:04来源: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中,行政执法往往受到很高的关注。
 

 

  行政执法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也较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并在这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有了较大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成绩斐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向前推进,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更好的法治保障。

  多措并举 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这两年正陆续在各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开。

  “执法证件赋予我们的不仅仅是权力和荣誉,更是光荣的使命和沉甸甸的责任。”第一时间拿到执法证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刘晓康说。

  2021年1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6个执法领域集体,颁发了首批4439个行政执法证件。据了解,新式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编码规范执法编号,增设电子二维码,增加辨识度,通过二维码识别即可核验执法人员身份和证件有效期,做到了一人一号,人号对应。

  这种看起来只是“表面”的证件、服装的统一,却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是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的一大有力举措。

  除此之外,涉及行政执法的一系列有力举措都在全面推进,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介绍,这些举措包括——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发布进一步贯彻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研究制定并在全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在16个省47个地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研究起草《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

  组织开展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发布决定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截至2023年1月底,已推动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95个。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部署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目前,已初步形成“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库”,汇聚全国行政执法数据3.28亿条。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事件的协调指导监督力度。

  深化改革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不断深化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在近几年迈出坚实步伐。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部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6个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浙江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

  一场带来深刻变革的“放管服”改革,更是过去十年行政执法领域最深的烙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其作为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应对冲击和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建设法治政府、退税降税降费、优化再造政务服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逐步落地见效,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

  以持续推进的“减证便民”行动为例。近年来,司法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研究起草并报请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等两个文件,运行好“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截至目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累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1万多项。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说。

  执法为民,没有终点。据了解,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司法部正在研究起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优化细节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有成就,亦有尚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直言:“在执法层面,还未能完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部分法律的实施效果不佳,在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一些领域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和监管执法被‘俘获’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小玫也认为,当前的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很大改进空间,如以罚代管、程序规范不健全、自由裁量标准不协调等现象比较突出,一些行政处罚有违“过罚相当”“以人为本”等原则。

  高小玫给出的方案是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她建议,明确行政程序法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并尽快落实为年度立法一类项目,将行政立法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行为程序以及监督程序和责任机制等囊括其中,大力推进。

  何志敏建议深化放管结合,确保监管及时到位。应对重大或突发公共事件时,面对市场逐利可能产生的商业行为,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提前研究制定监管方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约束不当商业行为,确保监管及时到位。同时优化服务细节,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推动政务服务更加“差异化”“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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