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涉外审判工作质效 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推进国际法治、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内容,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中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涉外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伴随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涉外审判工作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案件影响力日益提升。应对新变化、新挑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我国涉外审判覆盖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日益增多,我国法院判处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和执行,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凸显,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有力传递出新时代中国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坚定决心。
在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和国内面临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了丰硕成果: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完善配套司法解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意见,发布典型案例和亮点措施,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出台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制定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司法解释,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国际影响重大、推进法治进程的典型案例,我国司法案例已经成为丰富国际法实践的重要来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回应了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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