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后续来了
上海一女子称
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
后续来了
3月29日
当事人发布视频称
劳动仲裁胜诉
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
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
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
1
准点下班被开除
引发众议
3月2日
上海一位王女士发视频表示
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
老板给出的理由是
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根据公司规定
上班时间是9点30分到18点30分
在试用期第二天
王女士于18点33分
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
“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
没有的话我先溜咯”
见领导没有回复
她就自行决定下班
次日一早
领导向她出具了
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以“无故顶撞上司
工作(不)主动及工作纪律差
不以公司利益为首”为由
将她解职
2
老板称自己未回消息
便不能走
王女士认为
既然老板没回复
正点下班理所当然
并不是自己的问题
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此视频引发众多网友讨论
多数网友认为
准点下班天经地义
并质疑公司未遵循《劳动法》
也有网友认为
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3
政协委员蒋胜男发声
监督落实八小时工作制
今年两会期间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采访中提出
加强对“八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
蒋胜男表示,“八小时工作制
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
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
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
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
广大劳动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
“有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
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
她认为
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
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
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对此,她提出
要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
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
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
要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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